此山洞位于振兴区表厂路的人防设施16号洞及口部房,其中:
(1)人防设施16号洞,使用面积3,050.20平方米
(2)口部房共12处,建筑面积共1,227.72平方米,包括:锦江西山房屋1号,建筑面积23.61平方米,共1层:锦江西山房屋2号,建筑面积10.71平方米,共1层:锦江西山房屋3号,建筑面积88.29平方米,共1层;锦江西山房屋4号,建筑面积121.54平方米,共1层;锦江西山房屋5号,建筑面积20.16平方米,共1层:锦江西山房屋6号,建筑面积20.48平方米共1层;锦江西山房屋7号,建筑面积116.16平方米,共1层;锦江西山房屋8号,建筑面积229.22平方米,共2层,所在层1-2层;锦江西山房屋9号,建筑面积514.08平方米,共2层,所在层1-2层;锦江西山房屋10号,建筑面积41.23平方米,共1层;锦江西山房屋11号,建筑面积19.20平方米,共1层;锦江西山房屋12号,建筑面积23.04平方米,共1层均为砖混结构,塑钢窗,防门,外墙水泥沙浆涂料,彩钢屋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