拍卖人特别提醒:
1、拍卖标的在成交后,委托人及拍卖人按拍卖标的现状在标的物所在地移交给买受人。
2、竞买人报名竞拍前应综合考虑“废旧公物”市场行情、拆解费用及安全、标的物运输费用及风险、标的物损耗等因素的评估,要理性,谨慎出价。
3、竞买人不得恶意竞价或有预谋高价竞得标的,再以各种无理要求提出反悔、退标等行为,视为干扰他人所得,扰乱标的依法拍卖程序的公平、公正性。如导致标的不能按期交付,给委托人、拍卖人造成损失和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,相应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后果等,竞买人及买受人所缴纳的竞买信誉保证金及运输履约抵押保证金,拍卖人不予返还,并保留向买受人追诉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权利。
4、本公司对本次委托拍卖标的所披露的“废旧公物”的规格型号等信息仅为参考性说明,竞买人须以标的实物现状竞拍。若标的交付或移交的实际数量、质量、规格等相关信息与披露告知的公告信息内容中有差异或不符实的,以标的实际现状为准,不影响本标的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支付。
5、拍卖成交后,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拍卖标的状况、存在的显性瑕疵以及隐性瑕疵或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,退还拍卖标的或拒付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。否则,视为违约,竞买人及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、及履约信誉保证金拍卖人不予退还。
6、本标的要求支付的相关款项须对公账户或法人个人账户打款,标的成交后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提供相关拍卖成交款发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