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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柳商业城A座摊位,框架结构,建成于90年代,建筑面积为160.71平方米,房屋共计4层,该摊位位于1层
现摊位已出租。内墙面刷涂料,天棚扣板,塑钢窗,地面地砖。
该房屋为罚没资产,摊位为单独办理房产证,该房屋坐落于元宝区新安街6号-新柳商业城A座(原爱威家电城后面),用途为商业。
该房屋产权仍然在丹东新柳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的房产证及土地证上,该房屋经法院判决后,尚未分割。依据委托方提供的丹东新柳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的房产证及土地证显示,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34年。